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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ANNOUNCEMENT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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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了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培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9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为2-4年级学生及班级(包括工程管理系2015级城乡规划班学生及班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为本系班级总数的10%,三好学生评选名额为本系总人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为本系总人数的3%,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能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互助、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学风、班风;

2.班级能按照院系要求组织召开班会,2019年班会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班级考核排名在全院学生管理综合考核中居于本系班级总数的20%名次前;  

4.全班学生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在80%及以上;

5.全班学生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

6.全学年班级宿舍、教室等卫生检查考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7.班委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工作得力。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思想积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三好学生要求2019年各门功课成绩平均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优秀学生干部要求2019年各门功课成绩平均不低于7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测评成绩85分(含)以上;

4.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及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

7.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省级(含)以上的奖励者可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班主任或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19年“先进班集体”审批表》(附件2);《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19年“三好学生”审批表》(附件3);《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19年“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4)。

2.系评优工作办公室汇总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进行审核,将审核名单在系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填写系推荐意见,上报学院评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学院评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系上报的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联合教务处、学生处、体育部审核学生的学习成绩、遵守校纪校规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上报学院评优工作委员会。

4.学院评优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核,评定结果。

四、评选要求

1.评优工作在学院评优工作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2.各系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要求,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

3.各班要成立评优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选;

4.各系上报的材料务必保证准确无误;

5.各系在4月24日前将评选结果汇总后上报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6.学生处设立监督电话(5272601、5272604),在评选过程中或公示期间,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

1.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19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表

2.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19年“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3.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2019年“三好学生”审批表

4.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19年“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