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2004年2月由教育部确认为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12年6月经甘肃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我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招计划,面向2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学院现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40个本科专业。其中,工学专业27个,占67.5%;管理学7个,占17.5%;文学专业2个,占5%;经济学专业2个,占5%;理学专业1个,占2.5%;艺术学专业1个,占2.5%。2011年6月我院土木工程专业被甘肃省教育厅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示范点。
学院现有八系三部,十一个行政处(室)。
二、独立学院转设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84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0〕2 号)等文件进行。
三、学院办学条件设施
1、学院占地面积1725.268亩,生均120.88平方米,其中和平校区532.32亩,兰州新区校区1192.948亩。
2、学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校舍共计27幢,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3平方米。
3、其中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生均15.1平方米。
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为4770.5万元,生均5011元。
5、图书馆馆藏各类纸质图书86.7万册,生均91册,电子图书56.3万册。
四、学院师资队伍
学院专任教师总人数为536人,专职435人,兼职101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为219人,占专任教师总人数的40.86%;研究生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总人数的比例为44.2%。生师比为17.8:1。
五、转设过渡期如何保证师生权益
1、学生权益保障
依据《转设及合作办学善后事宜三方协议书》约定,过渡期间,学生的培养与管理采用“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总原则,以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招收的学生按照转设前的管理体制完成培养,颁发“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毕业证和学位证;转设后,新招收的学生,以新学校的管理体制培养,并按照新学校名称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2、教职工权益保障
依据《转设及合作办学善后事宜三方协议书》约定,过渡期间,学院与教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继续有效,学院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六.转设后学院的办学定位
1.总体目标定位:将建设成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艺术等学科相结合,以为甘肃和西部乃至全国铁路建设及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为立足点,培养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多科性现代大学。
2.办学层次定位: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向上拓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向下延伸高职专科教育,协调发展其它类型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办学、成人教育、短期职业培训等)。
3.学科专业定位:根据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国家重大战略安排,并结合传统,发挥工科优势,重点建设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特色专业,协调发展地理信息科学、工程管理、会计学、英语、工艺美术等其他专业。
4.人才培养类型定位:培养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5.服务面向定位:始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立足甘肃,服务西北,辐射全国,在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机械设计制造、轨道交通建设、物联网、人工智能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做出重要贡献。
七、转设后学院的办学思路
人才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等为指导,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推进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构建、实践教学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突出学生能力素质培养,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渠道和手段。
八、转设后学院的内部治理结构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思想,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我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发挥学术权力在教学科研中的地位和作用。
九、转设后学院资金如何保障
转设后,学院举办者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学院的发展,加大办学的经费投入,全力保障学院的健康快速发展。
十、转设后学院的校名是什么
转设后学院的校名暂定为BET(中国),待教育部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