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的要求,经各系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初审,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拟获得资助的新疆籍学生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25日(5个工作日)。
名单如下(共计43人):
杜 莳、田心玥、张浩轩、后润平、周 杰、杨志浩、王翀昊、
陈梦超、海永杰、李奕辉、党逸哲、白逸飞、赵子盈、朱宇航、李子洋、豆国健、来家驹、魏文江、李志豪、郑煊康、韩 霄、刘东喆、成俊男、李 磊、陈志华、李小勇、李启航、张 挚、夏志伟、陈远疆、陈 波、朱传明、胡睿峰、黄逸轩、卢泽斌、
马万龙、黄 杰、高文军、魏彬彬、杨植朝、崔雪茹、赵瑞霖、欧子杰
请广大老师和同学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形式向学生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931-5272604 0931-5272601
联系人:王老师(南校区教学楼10楼学生处办公室)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