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16-04-25 点击数:
为了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作用,参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了《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一、 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学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院编制的《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学院主要通过学校网站公开、文本公开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等三种形式公开。
学校网站地址为:http://www.drbozek.com
学院当面受理点: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院办公室
学院还将采用电子屏、宣传栏、新闻、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学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院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和平开发区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办公时间:学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931-5272622
电子邮箱:bwxybgs@163.com
传真号码:0931-5272605
邮政编码:730101
2.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学院信息,应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院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学院网站(网址:/www/xxgk-t.asp?titleid=947)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办公室申请获取学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学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院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4、特别程序。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院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学院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院掌握的学校信息,学院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院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院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院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反馈监督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931—5272643,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和平开发区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反馈监督办公室,邮编:730101。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