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处(室)、系(部):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15】78号)文件内容,现将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正常晋升人员按《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15】78号)文件执行。
  (二) 破格晋升人员按《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15】78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学历、专业技术年限、外语、计算机、论文、年度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 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 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甘职改办[2003]9 号) 、 《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 号)、《关于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职改办[2005]3 号)文件办理。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 式 3 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专家鉴定意见》(论文送审正高 2 篇、副高 1 篇)均 1 式 35份。“意见”附“简表”后面。
  (三)《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1 式2 份,(电子版发至bwxyrsc@126.com)。
  (四) 破格人员专题报告 1 式 7 份。
  (五)上述表格的所有项目由所在学校职改部门逐项审核确认后如实填写并用计算机打印。凡是合作完成的成果须注明合作人数、排名顺序及本人完成的部分。
  (六)《评审简表》、《专家鉴定意见》、《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答辩情况简表》 在甘肃省教育厅网站(www.gsedu.gov.cn)下载。
  除《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答辩情况简表》用 A4 纸型外,其它表格一律用 A3 纸型。
  三、成果审查及答辩要求    
  为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杜绝一切学术不良行为,学校及有关办学单位要对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成果,进行审查核实并组织答辩。答辩小组以高评会专业学科组成员为主,吸收同行高级专家组成,一般3-5 人。答辩工作由学科组长(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未参加或答辩未通过人员,不再参加评审。《答辩情况简表》1式 7 份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四、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及省教育厅不再受理材料:
  (1)未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的人员。
  (2) 甘职改办函[2007]1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范围的人员。 
  (3)上次高评会未通过,至今仍无新成果的人员。
  (二) 根据省职改办规定, 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所有评审材料按《甘肃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甘职改办[2001]13 号)进行公示。
  (四)各单位要对评审对象的论文严格把关,杜绝非法期刊论文。
  (五)资格评审报告(委托函)应包括:评审材料公示情况及论文审查情况等。
  请符合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职工,于5月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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