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扎实做好本学期发展对象的确定、教育及培训考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BET(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2023年下半年基层党组织发展对象指导性计划》(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本学期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及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人数,对本学期拟列为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后,基层党组织按《细则》确定发展对象,经各党总支备案同意后,报送本单位《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附件2,本科毕业年级人数占比不超过总数的20%);
3.学校党校适时开展本学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4.开展发展对象政治审查。
二、工作程序
(一)拟列为发展对象资格审查
发展对象资格审查是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的一道前置关口,目的是进一步确定拟列为发展对象人员的资格条件,保证后期接收预备党员符合各项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此基础上,重点审查其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是否满足18周岁、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是否合规、参加培训是否通过、是否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否满足基层党委其他具体推优条件等情况,基层党组织应对拟列为发展对象人员进行综合全面的资格审查,准确掌握其基本信息。
(二)确定发展对象
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入确定发展对象环节。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如无党小组该项跳过)
2.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注: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列为发展对象时间)。
5.基层党组织将本单位《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报送至党委办公室进行复查。
(三)开展集中培训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发展对象确定结果,学校党委办公室将统一安排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做好政治审查
在列为发展对象后,各基层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注:列为发展对象后政治审查即可同步进行,如后期政审通过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未通过,党组织可根据培养情况考虑下期继续参加集中培训,政审结果1年内有效,不必重复审查。
三、工作要求
确定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标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看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要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一条一条地对照,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片面地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
2.严格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才可列为发展对象。
3.严格把关。基层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备案意见。
4.严格监督。实行发展对象公示制,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10月6日(星期五)前将审查合格的《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党委办公室,纸质版需经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员签字,党委办公室将尽快完成复核并反馈基层党组织,对不符合条件而签字报送的情况集中通报;党委办公室将根据复查合格人数上报学校党委并尽快安排集中培训相关事宜。
五、联系方式
通知未尽之处或工作中出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党委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周素贞
联系电话:0931--5272646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基层党组织发展对象指导性计划》
2、《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
3、《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成绩及处分查询情况》
党委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